为确保我区考上大学的应届本科大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区民政局早安排、早部署,继续实施“圆梦工程”工程,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好,帮助他们圆“大学梦”,真正造福贫困大学生。 一是明确本次救助范围:1、今年国家计划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包括三本)的新生;2、户籍在汉滨区范围内的城乡低保及重点优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已接受其他单位、组织、个人资助的学生不再作为本次活动救助对象)。 二是严格救助程序:凡符合资助条件的个人可在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后公示,对无异议的填写《申请表》报各镇、办事处;各镇、办事处民政所(办)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于8月15日前将填写《申请审批表》报区民政局审核;由区民政局审核后确定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此次救助新入学贫困大学生活动所有救助款将在8月底发放到位。 到目前为止, 区民政局大学生救助活动已开展七年,累计救助大学生1300余名,发放资金4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使贫困大学生真正得到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