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推进实施2012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汉滨交警大队根据市交警支队2012年交管工作要点和全市公安交管会议精神要求,积极采取“五个抓好”措施,持续稳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着力构建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抓好新闻媒体宣传教育。大队继续保持与媒体的良好合作关系,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发挥媒体的传播优势,邀请本地记者随警作战,策划深度报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交通系列宣传实践活动,进一步扩大文明交通宣传受众,使广大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安全、文明的交通意识,创造最广泛的社会效应。
二、抓好警营阵地宣传教育。一是大队以交通违法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交通事故处理等业务窗口为重点,深入开展警营阵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是通过在大队机关办公楼一楼业务大厅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图板,利用群众办理业务时发放各种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强化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三是同通过定期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组织社会各界代表深入警营实地观看执勤装备、民警备勤和警务配套设备建设情况,展示警容风貌、内务管理、警营文化,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播放宣传录像、设置宣传展板,并提供交通管理法律咨询和便民服务,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文明交通知识,增进对公安民警的理解和支持,密切警民关系,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更直接地听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社会意识。
三、抓好重点单位宣传教育。一是大队组织民警,走访社区居民,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提问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拉近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二是积极与拥有私车较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联系,上门与职工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常识“五进八上”活动,重点加强对驾驶机动车易发生的违法行为和驾乘摩托车使用安全头盔等方面知识的讲解,提高群众对交通安全意识的认知度。三是重点指导辖区客运站及客运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借助其现有的管理资源和制度体系,将“文明交通”理念载入企业管理体系中,号召从业人员“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一是大队针对辖区学校数量多,分散面广,交通安全重视程度参差不齐的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开展针对性教育,组织警力迅速深入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提前开展宣传预约,充分利用学生春季开学等机会开展新学期的交通安全宣传。二是采取预先在学校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宣传交通出行安全常识,不断增强学生交通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三是继续宣传民警走进校园,通过担任学校校外辅导员、组建和培训“小交警”队伍和开展“文明交通青年志愿者”活动,创新交通安全宣传形式,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四是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村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力争杜绝涉及中小学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抓好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一是民警走进运输企业,与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单位”活动,要求各单位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出租车等重点驾驶人坚持集中教育与重点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方法,加大对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二是通过上安全课、发放宣传资料、更新宣传内容,加大酒后驾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的教育宣传,提高重点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使他们远离交通违法,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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