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贯彻落实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精神,认真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保障遗留问题。
近日,区交通局召开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人会议,安排部署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一是各单位要成立工作组,抽调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尽参尽参。三是要积极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资料收集、初步认定和报送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尽快纳入养老保险。四是要严格政策规定,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