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市2011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相继出炉,我区再创佳绩,汉滨区财政局等16家单位荣获2011年度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获得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表彰。
近年来,我区把持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抓手。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区文明办根据申报情况,积极做好创建工作指导和创建服务。主动深入创建单位走访了解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申创单位保持互动,对创建工作进行答疑解惑,提高申创单位参与的积极性,确保达到“抓创建、提素质、促发展”的目的。对参加全区窗口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单位,扎实落实半年一次检查测评,确保各项工作内容得到认真落实。截至目前,全区先后已有1个村荣获国家级文明村、4家单位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15家单位获省级文明单位、50家单位获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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