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开学后,区教育局立足实际,理顺江南城区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管理体制,进一步夯实管理主体和举办者的责任,不断强化管理,力促中心城区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区教育局发文正式明确将原直管的36所办证及同意筹设的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统一移交由安康城区江南中心校管理。在移交管理的同时,该局从抓培训入手,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股室负责人结合江南城区民办教育发展现状和有关法律法规对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中动员培训,要求各园各校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从江南中心校的管理,及时上报幼儿园、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师生花名册及年度工作计划,便于掌握整体情况;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着眼长远,增加投入,不断充实完善内部设施,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着力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增强依法办学意识,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设置标准》认真查漏补缺,做好年检评估工作。同时,要求江南中心校要进一步完善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坚持依法管理,落实安全稳定及收费工作责任,并充分发挥办事处、村组、社区的协管作用,监督指导各园各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与评估达标、升级创优活动,促进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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