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坚持把做好民政信访作为“民政为民”的重要方面,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着力构建和谐民政。
一是建立信访领导责任制。为了积极有效地应对民政部门信访维稳工作的复杂局面,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责任组长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涉军维稳、城乡低保排查整改、两线伤残民工3个信访接访组,3个接访组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做好接访工作。并在局里设信访接待大厅,实行局领导轮流带班、各股室轮流坐班接访制度,并建立了一整套信访工作制度,要求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做好答复、解释、劝返等工作。
二是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建立了规范的信访接待工作程序,实行统一接访、造册登记、分案接待、个案处理、统一回复;对群众来信,认真登记并呈送领导批示后,按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股室按时办理、及时答复,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期办理完结的,应向信访人做好解释。围绕诉求抓落实,坚持“事要解决”的原则,尽可能地把群众的诉求与各项惠民政策有效衔接,对合理诉求特事特办、限期办理,防止因工作不到位或执行政策不公平而引发的信访问题,特别在落实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优抚安置等政策上,严格把关,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从源头上防止信访问题的发生。
三是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牢固树立“民政信访无小事”的理念,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解困救助方面的职能作用,密切关注群众信访动态,随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变上访为下访,进行民情沟通,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把民政业务与民政信访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力求主动,凡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方面提出的合理诉求,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立即予以解决,防止和杜绝重访或拖访的问题。
四是严格首问责任制。重申了谁接访谁负责的首问责任制,一方面要求局领导和具体责任股室,对接到的信访案件,要在第一时间分类处理,实行一案一议,限期完成,确保效果;另一方面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及出现过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案件坚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