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四季度,区地税局在城区开展了房屋出租税收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房屋出租户129户,查补入库各项税款320.67万元,有效规范了房屋出租行业的税收秩序。
针对房屋出租存在着“税源小分散隐蔽,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征收难度大”的特点,该局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税法宣传。房屋出租收入涉及营业税、房产税等多个税种,该局通过报纸、网站和宣传册,让房屋出租者和承租者明白纳税程序、涉税事宜、法律责任等税法知识,提高税法知晓率和遵从度;二是摸清税源底子。以所为单位组成检查小组,依据“两税核查”底册数据信息,分街道开展“拉网式”的实地核查,查看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摸清出租人和承租人基本信息,为清理检查奠定基础;三是统一检查标准。针对大多数个人出租房屋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情况,根据房屋的面积、所处地段和市场价格,制定了统一的计税依据,确保相同地段、相同建筑物、相同规模、相同行业的自营和租赁房屋税率相同;四是突出重点检查。本次检查重点是对城区主要街道的临街商业用房的整体出租和二次转租进行清理检查,通过承租人提供的租赁合同,与房屋产权所有人进行约谈,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促使其主动申报缴纳;五是加强部门协作。主动向区政府及相关办事处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与财政、房管、土管、街道社区、村委会等有关部门联系,取得他们的配合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营造出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