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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镇“三注重、三严禁”深入开展教育实践听取意见工作

时间:2014-05-29 00:00  作者:王金波 侯鹏源自:

按照区上总体要求,从524起进入听取意见环节,为确保听取意见面对面,梳理意见不隐瞒,做到深入全面,即查立改,开展听取意见工作。

通过自己找、大家谈、群众提等形式,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梳理归纳所征求的意见。镇领导班子征求意见由镇学教办安排专人统计、汇总、归纳、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领导班子的个人意见,镇学教办监督,领导个人自己梳理归纳形成书面材料,由镇党委书记审核后,由镇学教办统一报区督导组。

整个环节要求:

1、注重直接有效,严禁闭门造车。在听取意见过程中,必须深入下属单位、包联村组、重点项目工地,真正做到虑心听、真心求,不怕揭短、不怕亮丑,以完善提高自我的态度,把自身“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清、找准。坚绝不允许,虚晃一枪,闭门造车,随梳理几条上报应付差事。

2、注重统筹兼顾,严禁脱离工作实际。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要结合“分类联系走基层,三查三建转作风”,以及“亮承诺,转作风”等主题实践活动,兼顾搞好当前贫困户建档立卡、联系心户帮扶重点工作,做到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改进方法、改进作风。

3、注重立知即改,严禁搁置意见。征求意见要既聚焦“四风”问题,又要关注民生问题,对群众提出和反映的问题,涉及个人作风的要立知即改,涉及具体工作的,能解决的要现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给群众满意答复,拿出方案承诺限时解决。坚持防止意见留在纸上,问题在于停在嘴里,一放了之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