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河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控公务经费开支。该镇结合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第四阶段的要求,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上“七条纪律”和区委提出的狠刹“打牌赌博、缺勤脱岗、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吃喝、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五股歪风,镇纪委就公务接待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对市、区级部门来该镇检查指导工作,原则上一律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被接待人数。
2、严格执行派餐制度,接待来访宾客实行派餐制度,由接待人员根据《吉河镇印发各项制度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在办公室填写派餐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由分管机关的领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复核,最后交由镇主要领导审核。
3、严格执行餐费审核制度。实行招待费用联审制,对镇属各部门的招待费用报销实行月审制和联审制,每月对各部门的招待费进行联审,对部门报销的招待费用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由主要领导会同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逐一逐项复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
4、禁止午餐饮酒。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或含酒精饮料。镇属各部门、同一部门或部门之间一律不得相互请吃、接待。
5、严控招待标准,禁止超规格接待,公务接待一律不准上超过200元的酒,超过30元的香烟,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且必须在年度控制额度内支出。
6、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财政所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使用的审核把关和审计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