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心挽救“迷途少年” 让大爱传递人间真情 --------汉滨区法院未成年合议庭开展“爱心帮教”活动侧记 “孩子们,我来看你们了,案子虽然已经审结,但作为办案法官,我的心情并不轻松,甚至可以说十分沉重,因为,我还在一直牵挂着你们”……,随着法官妈妈郭乾芳情真意切的法官寄语,主题为“温暖1+爱心传递”的帮教活动正式拉开序幕,这次是法官妈妈郭乾芳第三次来看守所看望这五位失足少年,与以往情况不同的是,这次由她牵头带来了一批身份特殊的“爱心人士”。 2013年8月21上午,汉滨区法院未成年人暨家庭暴力合议庭负责人郭乾芳法官组织了法官、检察官、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干部、共青团委干部、企业爱心人士、国家心理咨询师一道走进汉滨区看守所,对判决刚生效即将投入劳改服刑的五位未成年犯开展了一次主题为“温暖1+爱心传递”的帮教活动,并给孩子们带去了一些励志书籍及生活用品。 这五位失足少年是一起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案件其中的部分罪犯,涉案的全部14名罪犯都是15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今天的这五名未成年犯都有一个共同或者相似的原因,就是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小弟(化名)、小飞(化名)是一对亲兄弟,从小母亲外出,父亲随后又在矿难中去世,二人随叔父生活至初一即辍学,哥哥带着不识路的弟弟来到安康城区夜市摊打工;小强(化名)在四岁时父亲去世,母亲随后改嫁他乡,小强随叔父生活至小学五年级即辍学外出;小青(化名)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和奶奶生活至初中三年级辍学;小广(化名)从小母亲去世......可以这么说,这些孩子都失去了应该属于他们自己的快乐童年,缺少了人类最伟大的父母之爱,导致他们没有了家的温暖和亲人的关怀,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不幸的种子,从这点上讲,他们是不幸的。但他们也是坚强的,虽然没有了父母的羽翼,他们仍然坚强的长大了。然而,在他们坚强长大的过程中,由于涉世不深,知识匮乏、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加之没有人约束管教,在懵懂的成长过程中形成了他们个性中的另类“坚强”。由于孤单,他们表现出了群体倾向性明显,喜欢和同龄人在一起,认知能力不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差,相互壮胆,面临生长发育过程中的生理上的无奈和心理的变化,家庭的不幸,辨别是非的能力差以及社会不良习气的诱因,在他们还不完全懂得什么是犯罪的情况下却触犯了法律。 这五位涉世不深的失足少年均出生在偏远的农村,家庭生活条件差,再加之由于家庭的变故,父母的离异或者失去亲人,过早辍学,由于身边没有亲人的教育和疼爱,小小年纪便流落社会,靠打工维持生活,先天的家庭不幸、社会的管理关怀缺失,没人疼、没人爱,让这五位失足少年幼小年纪承受着与其年龄极不对称的心灵和生活的重负,在案件审理中法官妈妈郭乾芳面对稚气未脱的少年犯,少了以往的严厉和责备,想想自己的孩子、想想身边很多生活条件优越的孩子,也跟他们年纪差不多,还在父母的身边撒娇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郭法官的眼睛一次又一次的湿润了,掩卷沉思,让她动容的更多的是沉重和辛酸,甚至是同情!一种法官的社会责任感和司法良知油然而生,让爱心挽救失足少年,让大爱温暖人间。少一点斥责,多一点关爱,让他们不被社会所抛弃、让他们的人生不从此夭折、让误入歧途者从此回归正道,法官妈妈郭乾芳用一个法官的责任教育他们如何做人;用一个母亲的爱像对待犯错的孩子一样,谆谆教导他们、关爱他们、关心他们的现在和将来......让社会更多的关心迷途少年,让浪子迷途知返重新做人,让各界人士关心帮教失足少年,给他们心灵温暖,重塑今生,法官郭妈妈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在看守所的会议室里,大家与失足少年拉家常、谈感受,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了解他们在看守所里的表现、学习生活情况及对未来的打算,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生活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没有斥责,只有关爱和教导,心理距离的拉近,让失足少年感到非常高兴,也增强了他们努力改造、争取获得减刑机会的信心和勇气,都表示要痛改前非,出狱后努力学得一技之长,通过双手创造财富来养活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年轻、我坚强,浪子回头金不换”......五位失足少年昂头挺胸、声音洪亮地宣誓,坚定地承诺着自己今后的人生誓言!安康学院心理学副教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 电话连线让活动掀起了高潮......法官妈妈郭乾芳从小青(化名)那里要来了奶奶的电话,听到奶奶的声音,小青泣不成声,“奶奶我不孝、奶奶我错了,我以后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减刑假释,回到家里,好好侍奉你老人家!”看到这一情景,在场人士无不为之动容。紧接着,爱心人士将《人性的弱点》、《让未成年人远离犯罪》等一批励志书籍分别交给五位失足少年手中,勉励他们好好读书、认真思考自己的人生和未来。 在郭乾芳法官带领下,在场的失足少年和各界人士纷纷拿起手中的歌词,随声积极响应。一曲清唱“最好的未来”再次将活动掀起了高潮。 “每个孩子都应该被宠爱,他们是我们的未来……”这是心灵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在悠扬的歌声中,汉滨区法院、汉滨区检察院、市区两级妇联、汉滨区团委、兴安地产集团、陕西政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平、律师潘西海、律师唐荣生分别以捐款捐物的方式表达爱心。 人间自有真情在,大爱就在我们身边,挽救和帮扶每一个失足少年,已成为在场各界人士的共识。多一点真情、多一点呵护,奉献一点爱心,释放人间正能量,传递人间温暖,将会让更多的人士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这既是法官妈妈的责任、也是社会各界人士的责任。 汉滨法院在2010年率先在全市建立未成年人暨家庭暴力案件合议庭,近年来为不断拓宽失足少年帮教思路,积极将教育、感化方针贯穿于挽救失足少年的全过程,该庭先后推行的“法庭帮教”、“法官寄语”、“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等一系列创新举措,运行以来效果非常明显,真情挽救了失足少年,真正实现了法律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先后被评为“陕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在挽救失足少年,汉滨法院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少年刑事审判全过程,多年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体系。 (一)庭前介入 该院要求对每一起少年犯罪案件做到开庭前逐个与未成年被告人见面、与监护人见面、与未成年被告人的单位或学校见面,从而深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经历、社会交往、过去的表现、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家庭情况及社会影响等,同时分析其心理、生理特点及犯罪动机和主、客观原因,更好地把握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的个性,找准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着眼点和感化点,在庭审前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对家庭缺损的孩子侧重亲情教育,对懒散顽劣的孩子侧重法制教育,促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成为有用之人。 (二)寓教于审 该院自成立少年审判组织之初就开始了“寓教于审”的实践,尝试将法庭变成特殊“课堂”,通过设立“法庭帮教”环节,使“教育”融入到法庭审理中。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结束之后,由法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律师、家长、老师、社会工作者甚至是被害人等分别对被告人进行教育,从法律、道德、亲情、友情等多方面入手形成教育合力,坚持庭审教育与判后教育相结合,通过寓教于审的实践,帮助失足少年正确理解法律、执行判决,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他们的情感创伤,重燃起他们对未来的希望。 (三)指定“特殊诉讼监护人”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在诉讼中作为被告人的诉讼辅助人,从心理和形式上对其加以保护,帮助其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但往往由于各种原因,其父母不能参加庭审,“特殊诉讼监护人”就作为这样一种“替代性角色”出现在该院的未成年人庭审当中。该院在庭审中就为多名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未成年被告人,聘请了汉滨区妇联的干部作为其“特殊诉讼监护人”,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全面地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四)判后跟踪帮教 近年来,该院一直坚持开展“温暖1+爱心传递”为主题的判后跟踪帮教,跟踪回访了近百名失足少年,该院的法官还多次亲自到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监狱开设法制教育的帮教课堂,为他们送去励志书籍及生活用品,并为判处缓刑的失足少年联系工作,使他们能够被社会接受。实践表明,判后帮教有效地避免了少年犯在回归社会途中受到意外的冲击,法官甚至成为其特殊阶段成长的良师益友。可以说,判后帮教既是教育,更是保护。 近三年来,该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8件166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缓刑的有128人,刑满后帮助安排就业的有98人,返校复学29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