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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大河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堰湾安置点(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文件名称 汉滨区大河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堰湾安置点(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4-11-28 00:00

一、招 标 人: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大河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堰湾安置点(一期)工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汉滨区大河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堰湾安置点工程,经汉发改字【2014】11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汉滨区大河镇堰湾村,其中:1#楼建筑面积4147.97㎡,2#楼建筑面积2436㎡,均为砖混结构五层,总建筑面积约6584㎡,单跨最大跨度7.8 M给水管:DN100  580 M污水管:DN200  850M雨水管:DN300  600M;广场面积2995㎡;供电线路、道路硬化路面宽度5M,长度504 M;挡墙450M、绿化等项目组成计划总投资约2326万元。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到位,施工场地已达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工程施工承包单位。

五、报名条件:报名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申请书、本单位注册土建专业的中级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工程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省外企业还须携带外地企业入陕备案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附加盖原色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两份)同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七、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20141128日至2014124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和《汉滨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招标代理: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女士     刘先生      13509150093         18292513333

标人: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201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