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政干[2009]5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马存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马存福同志任汉滨区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和生同志汉滨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姚舜刚同志汉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二00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