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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方明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方明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0-12-10 00:00

汉政干[2009]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方明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方明兵同志任汉滨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锦军同志任汉滨区教育局副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汉滨区人民政府副科级督学职务;

陈  钢同志任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储著川同志任汉滨区山川秀美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运琴同志任汉滨区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苏晓芝同志任汉滨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贺  炜同志任安康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清洪同志任安康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芳林同志汉滨区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石昌平同志汉滨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二○○九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 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市政府。

  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4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