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7-0538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2-08-09 00:00 |
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2〕48号)、安康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2]128号)精神,现就我区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我区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按照省级统筹,市(区、县)级公开招聘和管理为主的办法,2012年拟公开招募特岗教师80名,其中初中20名、小学60名(计划指标详见附件2、3)。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初中教师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安康市籍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安康市籍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小学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安康市籍应届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安康市籍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安康市籍往届本科毕业生也可应聘小学教师。
(三)报名者均应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同时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和招募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中小学任教,各镇中心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镇学校间交流。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特岗计划”顺利实施,我区成立汉滨区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见附件1),由区人社局牵头,教育、编制、财政部门积极配合,负责“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审核审查、督促落实等工作。“特岗计划”办公室设立在区人社局,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负责“特岗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招聘教师的岗位设置、报名对象的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和面试、拟聘人员的体检考察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五、招募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8月5日前,将我区 “特岗计划”招聘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编制空缺情况、公开招聘办法等情况上报市特岗办审核汇总,经省级四部门审查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负责于8月7日前向社会发布信息。
(二)自愿报名。学生可通过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登陆报名。报名时间截止8月12日。区特岗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报名咨询服务(区人社局考试培训股 联系电话0915—8181281)。
(三)资格审查。8月12日至14日,经区特岗办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的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大桥路51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核合格后,填写《汉滨区2012年招募特岗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提供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并于8月19日在区人社局考试培训股(区政府院内政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8月20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笔试由市上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区上统一组织考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理论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为考生所申报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五)面试。8月23日至26日,由区人社局组织,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分岗位依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公示。
(六)体检。8月28日至30日,由区人社局组织,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聘名单(附件6)并公示,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审核聘用。9月1日至5日,区特岗办将拟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章)报市特岗办,经市特岗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与申报本区志愿的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2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见附件7),同时将本区“特岗计划”工作总结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
(七)上岗任教。经市特岗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特岗教师到区人社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对应名次,由区教体局分配到相应学校任教。
(八)集中培训。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特岗教师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0天,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具体培训时间由区教育局另行安排)。
六、政策与保障
为了确保“特岗计划”顺利进行,区人社、教育、编制、财政等部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措施保障。
中央“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岗教师聘任期间,其津贴补贴根据我区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我区之前,区财政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确保特岗教师安心工作。同时要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我区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七、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期间,由区教体局代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各中心校和任教学校要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区教体局每学期检查一次,并将考核情况报市教育局。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经屡次劝解不改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
八、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从事农村教育的,区政府结合考核情况,及时做好接转和继续留任工作,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本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九、工作要求
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贫困地区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缓解我区农村师资结构性矛盾,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从根本上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大意义。今年实施“特岗计划”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夯实责任,严肃纪律,严格程序,严把选人的资格和质量,严禁弄虚作假,保证今年“特岗计划”顺利实施。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 滨 区 教 体 局
汉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汉 滨 区 财 政 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