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网讯)汉滨区是全省2015年25个金融扶贫试点试点县之一。自实施金融扶贫试点以来,我区抓住机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实施办法,及时制定印发了《汉滨区农村金融扶贫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平稳运行。
一是明确目标,实现贫困农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通过创新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不断加强金融扶贫到户力度,有效解决贫困户、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龙头企业贷款难、额度小、担保难的问题,基本满足贫困农户的贷款需要,支持了贫困村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的愿望。二是区农村信用联社作为金融扶贫创新试点的承办金融机构,积极作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了授信增级办法,降低贫困农户贷款门槛,对符合条件,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的信用贷款。三是对贫困户、扶贫示范小微企业、涉农龙头企业降低了贷款利率,其中贫困户贷款一年期利率降至5.85%,1-3年期利率降至6.5%。减少了贫困户融资成本。四是区扶贫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汉滨区金融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贴息资金按照“622”比例向在册贫困户、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龙头企业等在金融部门和扶贫互助协会贷款利息进行贴息。
截止2015年9月底,全区共有386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了金融贷款扶贫支持,贷款总金额达2.32亿元,其中用于建房类贷款占贷款总额的75%,发展增收项目贷款占23% ,其他贷款占2%。预计全年将有5000贫困户获得3亿元规模贷款扶持,并实现稳步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