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11-11 14:43 |
汉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通知》(汉政办发[2013]170号)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我区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政策、部署和指示。
(二)组织开展对全区少数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
(三)负责协调做好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四)协助拟订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状况,拟订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督促检查经济发展规划、特殊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六)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和协调的事务。
(九)负责组织全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十)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依法审核审批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核定编制9名。
三、2015年预算情况
汉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563元,支出预算69156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638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5175元。
汉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收支预算表
单位:元
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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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预算收入 |
691563 |
基本支出 |
691563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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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 |
466388 |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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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
80000 |
四、房屋及设备出租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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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45175 |
五、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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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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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691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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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
691563 |
汉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元
合 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20000 |
0 |
2000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