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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双龙镇东香河生态风险防范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文件名称 汉滨区双龙镇东香河生态风险防范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索引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01-06 16:45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  条件:汉滨区双龙镇东香河生态风险防范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汉发改字【2015】1113号文件下达了招标方案的批复。招标人为汉滨区双龙镇人民政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  人: 汉滨区双龙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名称:汉滨区双龙镇东香河生态风险防范工程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汉滨区双龙镇东香河生态风险防范工程,新建堤防1621.3米,加固55.5米,新建排洪涵洞24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建筑物级别4级。本次施工标划分为个标段,分别为I标段新华村防洪段;II标段李家庄防洪区左岸段、李家庄防洪区右岸段。监理标为一个标段,即汉滨区双龙镇东香河生态风险防范工程施工监理。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

七、报名条件: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须知: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监理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二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汉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九、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201617日截至2016113 

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节假日除外)。

十、报名地点: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科金地A栋802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915- 3201508        

                                        汉滨区双龙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