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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双溪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工程、汉滨区双溪镇移民搬迁安置中心社区道路工程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文件名称 汉滨区双溪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工程、汉滨区双溪镇移民搬迁安置中心社区道路工程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1-15 09:43

一、招标人:汉滨区双溪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双溪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工程、汉滨区双溪镇移民搬迁安置中心社区道路工程

三、建设地点:汉滨区双溪镇大坪社区二组

四、招标方式:按照汉滨区政府(汉政办发【2015147号)及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住建字【2015304号)要求,在报名的代理机构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五、项目概况:

双溪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工程经汉发改字【2014624号文批准建设,概算投资180万元,工程内容及规模:室外照明、管网(最大DN400)、检查井及附属工程。汉滨区双溪镇移民搬迁安置中心社区道路工程经汉发改字【2014624号文批准建设,概算投资230万元,工程内容及规模:新修道路659.758米,社区绿化及挡护工程。资金来源为专项补助及自筹,现通过公开招标摇号抽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六、招标内容:工程施工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即工程招标代理自发布招标公告至草拟工程施工合同资料归档全过程(不含编制清单及最高限价)

     七、招标代理费用计取:最高限价的千分之5.6

     八、 本项目采用摇号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九、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须参加汉滨区建筑行业信用评价。

 3、其他条件: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报名要求:

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所带证书、证件均为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十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 2016115日起截止 2016   119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除外)

     十二、摇号时间:2016120日上午9点,由招标人准时开始摇号抽取,各投标人持法人委托参会,不按时到场的投标人视同放弃摇号资格。

     十三、报名地点: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交易厅)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汉滨区政府网、汉滨区住建局网站。

建设单位联系人:鲁红霞  13991551228

 

 

 

 

 

 

                           汉滨区双溪镇人民政府

                                201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