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开展汉滨区建筑市场相关企业第二次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7-0538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1-19 09:41 |
各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检测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汉滨区住建局《关于在全区开展建筑市场相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汉住建字〔2015〕87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建筑市场实际,经我局研究决定,将于2016年1月18日起开展全区建筑市场相关企业第二次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参加过第一次信用评价的企业,基础信息资料未发生变动的无需再次申报,只需提供2013年1月3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的良好及不良行为资料,并装订成册报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资料送审时间截止2016年3月18日。
二、未参加第一次信用评价的企业需登陆汉滨区住建局网站,点击招标平台,完成基本信息和奖惩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完成后,打印整套表格,连同审验资料、申请表(见附件)装订成册,报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信息录入及资料送审时间截止2016年3月18日。逾期未填报审核的,由企业自行负责。(联系人:马坚, 联系电话:0915-3211037)
本次信用评价工作预计五月中旬完成,在此期间,第一次信用评价结果延续使用。
特此通知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