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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汉滨区建筑市场相关企业第二次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汉滨区建筑市场相关企业第二次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01-19 09:41

各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检测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汉滨区住建局《关于在全区开展建筑市场相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汉住建字〔2015〕87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建筑市场实际,经我局研究决定,将于2016年1月18日起开展全区建筑市场相关企业第二次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参加过第一次信用评价的企业,基础信息资料未发生变动的无需再次申报,只需提供2013年1月3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的良好及不良行为资料,并装订成册报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资料送审时间截止2016年3月18日。
    二、未参加第一次信用评价的企业需登陆汉滨区住建局网站,点击招标平台,完成基本信息和奖惩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完成后,打印整套表格,连同审验资料、申请表(见附件)装订成册,报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信息录入及资料送审时间截止2016年3月18日。逾期未填报审核的,由企业自行负责。(联系人:马坚, 联系电话:0915-3211037)
本次信用评价工作预计五月中旬完成,在此期间,第一次信用评价结果延续使用。 
特此通知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