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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春节期间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

时间:2016-02-04 09:29  作者:张承喜源自:

(汉滨网讯)春节临近,全区即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为了有效预防、降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环境和空气质量造成叠加污染,尽可能降低污染和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016年春节期间,安康城区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

《安康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有条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商汉滨公安分局按有关规定统一设置短期销售点,燃放应具备相应条件。2016年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提前谋划,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要把烟花爆竹禁限放作为改善环境,培养绿色文明生活方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间,合理规划和减少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气象、环保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提前做好春节期间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变化趋势的分析和预报预测工作,如遇不利气象条件要及时启动预案。同时,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