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4日下午15时36分,恒口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位于恒口镇月河吊桥的桥柱上有一情绪失控男子,有跳桥轻生的可能。接到报警后,恒口派出所立即出动警力赶赴现场,同时联系消防人员协助救援。
值班民警到达事发现场,月河吊桥河堤周边已聚集大量围观群众,民警根据现场情况,一方面疏散围观群众,一方面对其进行耐心劝说。刚开始,男子的情绪一度失控,坐在约10多米高桥柱顶端喝酒哭喊,时值寒冬腊月,寒风刺骨,男子坐在不足60公分宽的桥柱顶端,随时有坠落的可能,情况非常危险,民警与消防人员却无法接近该男子。鉴于此情,民警继续与其进行对话,稳住男子情绪,寻找解救机会。从谈话中民警得知该男子是因感情问题心情不畅爬上桥柱轻生,并从该男子处得知其前女友姓名,民警经过多方联系,找来其前女友帮助劝说该男子,经过五个多小时的劝解,男子终于同意从桥柱上下来,但因其饮酒过多,最终由消防人员爬上桥柱顶端,用绳索将其吊至地面。
经了解,该男子姓张,年仅20岁,因女友同其分手与他人订婚,心情压抑爬上桥柱顶端喝酒欲轻生。该张某被成功救下后,民警再次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告知其在任何情况下,切不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在感情上遭受挫折时,要保持冷静头脑,凡事都要三思而行,以免遗憾终身。
因张某爬上桥柱喝酒轻生的过激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最终对其做出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