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汉滨区五里镇李湾村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点三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文件名称 汉滨区五里镇李湾村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点三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3-28 16:40

汉滨区五里镇李湾村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点三期

3#-6#楼、幼儿园及室外附属工程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汉滨区五里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五里镇李湾村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点三期3#-6#楼、幼儿园及室外附属工程   

三、建设地点:汉滨区五里镇李湾村

    四、招标方式:按照汉滨区政府(汉政办发【2015】147号)及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住建字【2015】304号)要求,在报名的代理机构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五、项目概况:汉滨区五里镇李湾村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点三期3#-6#楼、幼儿园及室外附属工程,汉发改字【2012】142号、【2016】54号文批准建设,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三层-六层砖混结构及室外附属工程。概算投资5100万元。

    六、招标内容:工程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即工程招标代理自发布招标公告至草拟工程施工合同资料归档全过程(包含招标代理和造价)。

七、费用计取:

 1、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费用计取,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陕西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陕价行发【2012】72号)文件执行。合计按总工程费用的3.9‰。

2、交易费为招标人及中标人分担(陕价费调发【2004】40号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交易费标准表)。   

    八、本项目采用摇号方式确定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

    九、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须参加汉滨区建筑行业信用评价。

    3、其他条件: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报名要求:

    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所带证书、证件为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十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 2016年3月29日起截止 2016年3月31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除外)

   十二、摇号时间:2016年4月1日上午9点30分,由招标人准时开始摇号抽取,各投标人持法人委托参会,不按时到场的投标人视同放弃摇号资格。

   十三、报名地点: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交易厅)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汉滨区政府网、汉滨区住建局网站。

   

    建设单位联系人:胡正星     电话:13509155238 

 

                                               汉滨区五里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