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五里镇朝阳安置小区4#、7#、11#及附属楼A、B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4-11 15:0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五里镇朝阳安置小区4#、7#、11#及附属楼A、B段建设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4)8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五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和国家专项补助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汉滨区五里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五里镇。
2.2工程规模:共建5幢楼,总建筑面积约为16293.56平方米(其中4#楼:3486.42㎡、7#楼:4373.47㎡、11#楼:5229.63㎡、 附属楼A段:1675.16㎡、附属楼B段:1528.88㎡)。4#、7#、11#楼为砖混结构、地上6层,局部跃7层,附属楼A、B段工程为框架结构,地上2层。最大单跨7.5米。
2.3计划工期: 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 汉滨区五里镇朝阳安置小区4#、7#、11#及附属楼A、B段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所涉及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2300万元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无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总监无在监理工程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 18 时 00分,地点为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详细地址: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滨区五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五里镇集镇 地 址:汉滨区金堂东路
邮 编: 725000 邮 编:725000
联系人: 陈正军 联系人:李文雯
电 话:18091518607 电 话:13891575530
传 真: 传 真:0915-8880330
汉滨区五里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