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委把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三大整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从严从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亮牌对标争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基层党建工作明察暗访办法(试行)》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切实传导工作压力,增强执行力。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目前正在对6个镇办开展巡察。制定了“两个责任”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程序和范围,4月上旬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次,对落实“两个责任”措施不力、纪律审查进度缓慢的单位,要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约谈党委(党组)书记。三是积极推进“三转”。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镇办纪检干部专职专干的通知》,全面开展了镇办纪委“三转”工作督查检查,对纪委书记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工作的4个镇办进行了督办整改,目前4个镇办纪委书记分工已经重新调整到位。四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选取了一批线索具体、问题典型、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查办。针对脱贫攻坚等方面工作不严不实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区委主要领导3月16日对8名镇党委书记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区纪委于3月28日对19名镇纪委书记、联村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集体约谈,并责成相关镇纪委对15名镇村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18名驻村第一书记、镇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在规范财务管理方面:一是修订完善了《汉滨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汉滨区公共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定出台了《镇村财务支出十不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操作流程》等制度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予以落实。二是进一步深化镇村财务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实行逐项销号,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处理。同时,扎实开展了镇村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已分批培训镇村财务干部730名。三是全面加强镇办、部门、村(社区)财务审计工作,已在流水镇启动了村级财务审计试点工作,对重点镇办和部门的财务审计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对2015年度镇办和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在农村干部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完成了2016年度村干部培训计划,将在6月底前对全区所有村(社区)干部进行一次轮训。二是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村民监督委员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正在制定,村务情况分析研判、村务监督工作报告、评优考核等相关制度正在健全完善之中。三是严管“走读干部”。各镇办党委严格村干部考勤,实行村干部工作日和轮流值班签到制度,明确工作纪律,对不能全面履行职责、不能按要求在村工作的干部进行劝退。四是强化监督整治。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启动新一轮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整治活动,已确定了23个重点村,由区审计局进行重点审计,对发现的村组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将严肃查处。
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扎实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自查,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预算管理、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完善,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防范腐败,对违规违纪问题将从严查处到位。4月上旬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产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政务公开等方面问题集中检查,全面查找问题,堵塞漏洞。
二、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在落实八项规定方面: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重点,列入明察暗访和巡察重点内容,主动发现和查处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9件,处理9人,党政纪处分8人,其中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
在纠正“四风”方面:一是全面推行重点工作公开承诺制度,通过文件、报纸、电视等方式,实现了所有镇办和部门重点工作公开承诺全覆盖。二是从严落实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区级领导包抓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区委常委包片、区级领导包抓镇办工作任务,印发《2016年区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三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对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主要领导交办事项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定期通报情况。四是改进文风会风,召开文秘人员工作座谈会,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简报的通知》,严把会议、文件审批关口,确保会议文件数量下降、质量提高。将全区党建组织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会等会议进行统筹合并套开。
在整治为政不为、懒政怠政方面: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区卫计局、区民政局等6个单位部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未进入区级政务服务大厅问题进行了督办整改。二是扎实开展了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大检查活动,采取调取监控、明察暗访等措施,对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各单位干部上下班情况进行抽查,着力整治干部作风松散、纪律松弛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为政不为、懒政怠政行为的问责和惩治力度,已对区安监局相关领导行政监管乱作为问题立案调查;对4名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
三、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干部调整配备方面:一是加快机构改革方案审定,重新核定领导职数,目前,已完成24个镇办的“三定”方案制定和审核工作。二是摸清到龄干部底子,及时办理免职手续。三是组织对全区空缺岗位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镇办换届工作,制定了相关干部调整配备方案。一季度已完成34名科级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
在干部轮岗交流方面: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要求,对在同一单位以及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及以上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目前,镇办摸底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二是对在同一职位任满10年的领导干部、任职时间5年以上的重要岗位干部,有计划地进行交流。目前,区委组织部已提出10个镇办24名科级领导干部动议、调整优化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将按计划、分批次逐步调整到位。三是参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等干部工作政策规定,正在抓紧起草《关于加强全区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
在干部混编混岗方面:区委组织部牵头正在对全区混编混岗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同时,对干部编制工作有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出现新的混编问题。
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正在组织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区委常委会会议规则》《区政府工作规则》《区政府常务会议组织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行学习,将严格按程序和规定组织开展重大事项决策。同时,围绕2016年重点工作,印发了一批重点调研专题,通过调研促进科学民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