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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志》“人物志”资料征集启事

文件名称 《汉滨区志》“人物志”资料征集启事
索引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05-10 16:16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汉滨区志》(续《安康县志》)“人物志”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入志人物资料。

19881月至201012月期间,在汉滨区工作生活的汉滨籍和客籍人士,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的汉滨籍人士,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送材料。

1、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2、战斗英雄、一等功臣、烈士。

3历届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正、副实职领导。

4、全国及中共陕西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5、区内各民主党派正职负责人。

6、省政府及国家部委命名的优秀企业家。

7、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者。

8、参加国家及省级以上正规竞赛和比赛(含竞技体育、行业技能等),获得省级第一名、国家级前三名或全国一等奖、在国际比赛中获得名次者。

9、各行业获得正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10、省级(含)以上获奖文化作品作者;获国家奖励的作家、主要编(译)成员;国家一级演员;获国家认定的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11、取得重大创造发明人、具有绝技的能工巧匠。

12、汉滨籍在外地工作的党政县团级正职人员,军警地师级(含)以上领导干部。

13、汉滨籍国家一级运动员,国家级教练、裁判。

14、宗教界知名人士。

15、百岁老人(含健在和19881月至201012月期间去世的百岁以上老人)。

16、在汉滨区内重大历史事件中影响较大,错误或犯罪比较典型、突出,涉及事件对后世具有较强警示作用的人物。

17、其他经审查可以入志的人物。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士,请于2016731日前,持有效身份证、荣誉证书、个人相关资料、标准半身2寸照片与汉滨区地方志办公室联系。可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已故人物、行动不便、身在外地者,可由亲友持证及相关资料代为登记备录。

办公地址:汉滨区政府2号楼三楼区志办  联系电话:3213131

邮箱:  akhbnj@163.com

联 系 人:罗金波  15667889799      18700543054

                                

                                  汉滨区档案史志局

                                 汉滨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2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