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紫荆镇避灾扶贫搬迁茅溪安置点基建工程、小沙坝集中安置点基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6-16 15:20 |
一、招标人:汉滨区紫荆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紫荆镇避灾扶贫搬迁茅溪安置点基建工程、小沙坝集中安置点基建工程
三、建设地点:汉滨区紫荆镇茅溪、小沙坝社区
四、招标方式:按照汉滨区政府(汉政办发【2015】147号)、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住建字【2015】304号)(汉住建字【2016】134号)文要求,在报名的代理机构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五、项目概况:
汉滨区紫荆镇避灾扶贫搬迁茅溪安置点基建工程,经汉滨区发改局(汉发改字【2016】5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内容:集中安置160户445人,其中:统归统建60户,交钥匙工程100户;新型社区总建筑面积为15769.05平方米及道路、河堤、供水、排污、供电、排洪渠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计划投资3545万元。
汉滨区紫荆镇避灾扶贫搬迁小沙坝集中安置点基建工程,经汉滨区发改局(汉发改字【2016】5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内容:新建安居工程1#、2#楼,集中安置192户410人,共计建筑面积9787.2平方米及相关道路硬化、供排水、排污、排洪渠处理设施等工程,计划投资3080万元。
六、招标内容:工程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即工程招标代理自发布招标公告至草拟工程施工合同资料归档全过程(包含招标代理,不含造价咨询)。
七、费用计取:
1、招标代理费用计取,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按壹拾万圆整记取。
2、交易费为招标人及中标人分担(陕价费调发【2004】40号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交易费标准表)。
八、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招标代理乙级以上资质。
2、申请人须参加汉滨区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并取得汉滨区汉滨区A级信用评价等级以上(含A级)。
3、企业业绩: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承担过招标代理工作。
4、其他条件: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报名要求:
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所带证书、证件为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十:报名时间:2016年6月17日到 2016年6月21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除外)
十一、报名地点: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交易厅)
十二、摇号时间:2016年6月22日上午9时30分由招标人准时开始摇号抽取,各投标人持法人委托参会,不按时到场的投标人视同放弃摇号资格。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汉滨区人民政府网》、《汉滨区住建局网》等网站。
十四、联系方式
朱柯:18009152666
汉滨区紫荆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