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6-23 17:29 |
一、招标人:汉滨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三、建设地点:汉滨区茨沟等(8)个镇营盘垭等(14)个村和牛蹄镇梯田等(3)个村两个片区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五、项目概况:汉滨区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经汉滨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汉区财建[2016]10号)文批准建设,分为茨沟等(8)个镇营盘垭等(14)个村和牛蹄镇梯田等(3)个村两个片区,建设总规模888.68公顷,项目预算总投资1526.37万元,其中施工费1317.2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申请省级专项投资。
六、招标内容:工程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即工程招标代理自发布招标公告至草拟工程施工合同资料归档全过程。
七、费用计取:
1、招标代理费用计取,按照项目设计预算执行,费用不超过6.5万元(含造价咨询等所有费用)。
2、交易费为招标人及中标人分担(陕价费调发【2004】40号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交易费标准表)。
八、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
2、企业业绩:近3年承担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本工程80%同类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3、其他条件: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报名要求:
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证书、近3年承担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本工程80%同类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业绩(须出具该项目代理合同和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套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2016年6月23日起,截止 2016年6月29日止,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除外)
十一、报名地点: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交易厅)
十二、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10时00分由招标人准时开始,各投标人持法人委托参会,不按时到场的投标人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汉滨区人民政府网》、《汉滨区住建局网》网站。
十四、联系方式
党信舟:0915-3232662 滕越:13038907610
汉滨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