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双溪镇兴红社区交钥匙房5#、6#、7#楼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6-24 08:36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双溪镇兴红社区交钥匙房5#、6#、7#楼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字[2013]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双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陕南移民避灾扶贫搬迁补助和群众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汉滨区双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双溪镇兴红社区 。
2.2工程规模:拟新建交钥匙房三栋,均为六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6970.5平方米。
2.3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105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建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职称证,土建专业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滨区双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双溪镇
邮 编:725001
联 系 人:鲁女士
电 话:15667881828
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金堂东路东郡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成先生
电 话:18292538909
邮 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