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在年初明确提出:年底前,各部门、各镇办要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区政府要求,各部门、各镇办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律师、法律工作者为聘用主体,最迟在年底前完成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府法制办报备。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部门和镇办法制建设考核范畴。同时,各部门、各镇办要不断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的准入、培训、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依法行政的积极性,真正使政府法律顾问成为违法行政的守门员、依法行政的助推器、科学决策的智囊团、沟通百姓的传声筒。
下一步,区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政府法制顾问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并发挥应有作用,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逐步形成区政府、部门、镇办法律顾问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