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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镇:村民有事 有人代办

时间:2016-07-25 07:54  作者:易涛源自:洪山镇

过去是干部动动嘴,群众跑断腿。而现在是群众动动嘴,干部立马帮你跑腿。政府推行的这项便民服务举措就是好。”7月24日,说起镇里推行村民事务干部代办制,洪山镇大湾村民王兴炳感慨颇深。

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洪山镇着眼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群众幸福生活的新期盼和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新要求,在强化建设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站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民有关事务干部代办制度。

据了解,镇级代办员一般由驻村干部担任,负责受理村代办员报办事项;村级代办员一般由村“三委”干部担任,负责受理组代办员或群众直接申办的事项;组级代办员一般由村民小组组长或村干部担任,重点负责受理老弱病残困等弱势群众申办的事务。镇政府负责对镇、村、组代办员的业务培训、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同时接受区级部门的业务指导。

代办员按照自愿、便民、公开、依法、无偿、高效的原则,层层对接、相互协作,主要办理证照审批、缴费报销、公益服务三大类,合疗、粮补、低保等多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务。代办员严格按照便民服务《办事指南》规定,对办事群众做到“咨询一纸写清、表格一道发清、材料一遍收清、内容一次审清、政策一定讲清”,方便群众办事。同时,镇服务中心开设便民事务代办“绿色窗口”,明确事务办理员,落实首问责任,保障群众代办事务落到实处及快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