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自来水公司廉租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8-29 08:29 |
1、招标条件
安康市自来水公司廉租房建设项目已由汉发改字(2015)1097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康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补助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3(国家资金占百分之七十,自筹资金占百分之三十),项目出资比例为 7:3 ;招标人为安康市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到位,手续齐全,施工场地已达“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汉滨区烈士陵园东侧。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3亩,规划建设100套廉租房,总建筑面积5358.4平方米。其中:1#楼砖混结构六层,建筑面积3347.34平方米;2#楼砖混结构六层,建筑面积2011.06平方米。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安康市自来水公司廉租房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图审答复单、工程量清单、招二文件、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所涉及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 900万元。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建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身份证、五大员(安全员必须具备C证)岗位证及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身份证、土建专业中级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及身份证,以上公告中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一 套由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前来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7日18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康市自来水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新体育场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汪忠明
电 话:13991535588
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兴科金地A栋0505室
联 系 人:李金兰
电 话:17792615185 、15771855408
邮 编:725000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