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2008年首次荣获高检院 “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多年来,在院党组高度重视和省市院领导的悉心指导、大力支持帮助下,始终按照 “全国文明接待室”的标准和要求,积极探索在新时期做好控申工作的新途径、新路子,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巩固和提高工作水平。近3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600余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 84天,接待147人次;审查办理举报线索初核33件,移送自侦部门立案 31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件;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4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4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86人,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
抓“硬件”,创建一流信访接待环境。该院抓住机关迁址新建技侦大楼的发展契机,高度重视信访接待硬件设施建设,严格按照 “全国文明接待室”的硬件标准进行规范设置。进行功能划分,配备有控申接待大厅、检察长接待室、信访室、视频接访室、听证室、心理咨询室等专用接待场所。加强安全防范,在机关大厅安装了安检系统、监控系统、配置有防爆桶、防爆毯、每天有专职司法警察手持金属探测器对来访人员进行安检。配备了医疗急救箱,定期更换常用急救药品,保障信访人员的人身安全。增强网络科技应用,配备了检务公开滚动屏,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开通了网络举报信箱和专用举报电话,开通了机关官方微信微博和互联网门户网站。同时,为营造温馨、温暖的信访氛围,该院在控申接待大厅备有书报栏、茶水柜,并将举报须知、来访指南等各项规定与制度张贴上墙,方便来访群众。
抓“软件”,及时高效处理群众诉求。实行涉检信访“一把手工程”。每周四分管检察长按时在检察长接待室轮流接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对依法受理的各类控告、举报、刑事申诉、刑事赔偿等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部门和承办人。对案情复杂、群众诉求高、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的信访案件,检察长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加强信访化解联动机制建设。紧密寻求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主动加强与区信访局、纪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的联系,及时掌握信访动态,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解决群众诉求。加强办案信访的风险评估,严格案件质量,实现源头治理。多措并举提升群众举报热情。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综治平安建设、“两率两度”提升等工作契机,走上街头,走进镇村,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宣讲法律,扩大宣传受众面。切实加强举报线索初核,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评估分析,对举报言之有基本事实价值的及时派员进行调查走访,及时转交反贪、反渎等部门立案侦查。及时处理好群众刑事申诉,严格落实“受理一件、办理一件、息诉一件”的办案要求,及时受理、依法复查、保证质量,按时办结,面对面答复。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坚持慎重对待、公平公正处理,最大限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切实开展司法救助。积极向区委申请专项救助资金,与民政部门实行联动救助,使部分特困刑事被害人的生活得到保障,维护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该院还十分注重信访接待工作纪律要求,必须做到着装挂牌、文明平和、流程规范,对信访人员投诉反映干警执法作风问题,院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过问、及时处理、责令整改。2016年8月18日,省检察院检查组一行,通过实地查看硬件设施、软件材料,对汉滨区检察院创建 “全国文明接待室”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