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设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9-19 08:45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设计招标 已由汉滨区发改局汉发改字(2016)7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康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安康市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汉滨区江北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2工程规模: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对现有江北污水厂处理规模2万m�/d提标,扩能规模1.5万m�/d,总处理规模达到3.5万m�/d。出水标准达到一级A标准。提标工程规模2万吨 / 日,处理采用CAST工艺,二级出水经调节池调节水量,提升进入高效澄清池;扩能工程规模1.5万吨,处理工艺采用A�O生物反应池,提标扩能工程出水直接进入纤维转盘滤池。污泥处理采用板框压滤机的污水深度脱水工艺,污泥含水率低于60%。
2.3计划设计工期: 30天
2.4招标范围: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 。
2.5项目估算总投资: 5222.55万元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丙级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规模工程设计业绩,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其他参与设计人员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每日上午8 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设计师资质证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 9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康市自来水公司
地 址: 安康市汉滨区汉宁路1号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张会悟
电 话: 13909155269
代理机构: 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汉滨区兴安中路广场大厦1901室
联 系 人: 黄 晶
电 话: 17709155335
邮 编: 725000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