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瀛湖镇2015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排洪沟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9-26 15:14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瀛湖镇2015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排洪沟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字(2015)10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
2.2工程规模:排洪工程。
2.3计划工期:90天。
2.4招标范围: 汉滨区瀛湖镇2015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排洪沟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以及招标投标答疑纪要。
2.5项目估算价:2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本单位注册土建专业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五大员(安全员必须具备C证)岗位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 日18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汉滨区瀛湖镇集镇
建设单位联系人: 徐 坤 生
联 系 电 话: 13709153621
代 理 机 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 肃
联 系 电 话: 18329539305
地 址:汉滨区金堂东路(江南一品东郡入口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
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