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镇长李军明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坝河镇环境卫生监管有关问题,副镇长周永梅,副镇长刘琛,武装部长陈力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分管领导陈力、环卫所负责人关于坝河镇环境卫生监管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讨论。
会议强调,镇环卫、财政、公路、扶贫、农业等部门要提高认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具体由环卫所负责全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会议确定,环卫所要重点监管集镇街道、张坝公路、斑竹园社区、伍家湾安置点、中心校、卫生院以及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以及污水治理。
会议要求,1、清运责任区垃圾要达到日产日清,每日必须跟踪清运清扫,确保无垃圾乱堆现象;2、垃圾屋垃圾不得外露,保持干净整洁;3、环卫所负责组织清运指定区域的垃圾;4、清运垃圾与上级半年及年终考核情况相挂钩;5、服从领导管理和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6、环卫费用,包括垃圾清运车加油、修理、安全、保险、环卫工工资; 7、专人负责环卫工、保洁员的聘用、考勤及责任追究。8、由分管领导制定考核细则,定期组织专人进行考核,考核等次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至90分,一般70至80分,较差70分以下,每周不少于两次对责任区进行考评;9、每年的环卫费按时收缴;10、镇环卫工统一着装,工作服由环卫工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