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10-21 08:14 |
一、招 标 人:安康市自来水公司
二、项目名称: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
三、建设地点:汉滨区江北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四、招标方式:按照汉滨区政府(汉政办发【2015】147号)及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住建字【2016】134号)文件要求,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五、项目概况:
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经汉发改字【2015】801号文批准建设,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拟对现有江北污水厂处理规模2万m�/d提标,扩能规模1.5万m�/d,总处理规模达到3.5万m�/d。出水标准达到一级A标准。提标工程规模2万吨 / 日,处理采用CAST工艺,二级出水经调节池调节水量,提升进入高效澄清池;扩能工程规模1.5万吨,处理工艺采用A�O生物反应池,提标扩能工程出水直接进入纤维转盘滤池。污泥处理采用板框压滤机的污水深度脱水工艺,污泥含水率低于60%。计划投资 5225.5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
六、招标内容:工程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即工程招标代理自发布招标公告至草拟工程施工合同资料归档全过程。
七.费用计取:
1、招标代理费费用计取,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工程中标价仟分之壹点捌(1.8‰)计取。
2、交易费为招标人及中标人分担(陕价费调发【2004】40号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交易费标准表)。
八、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招标代理乙级以上资质。
2、申请人须参加汉滨区建筑行业信用评价。
3、企业业绩:近五年承担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代理,需提供代理合同和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
4、其他条件: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报名要求:
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所带介绍信、委托书、证明材料均为原件(营业执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为复印件),并附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十:报名时间:2016年 10 月 21 日至 2016年 10 月 23 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除外)
十一、报名地点: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交易厅)
十二、开标时间:2016年10 月 28 日 上 午 10 时 00 分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准时开始开标。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网站。
十四、联系方式:张先生 13909155269
安康市自来水公司
2016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