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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洪山镇瓦仓村安置点(二期)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文件名称 汉滨区洪山镇瓦仓村安置点(二期)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11-07 09:13

1.招标条件

汉滨区洪山镇瓦仓村安置点(二期)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汉区移办字【2016】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汉滨区洪山镇瓦仓村安置点(二期)道路建设工程,起点接G65流水镇高速引线K0+050处,由东向西布线,途径母猪峡、王家油坊、终点位于瓦仓头接现有村道路,路线全长2.12公里,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20km/h,路基宽6.5m,硬化路面4.5m,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3. 标段划分

项目招标作为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如下表:

 

标段

范围

建设

标准

建设

性质

路线长度(km

/

路基、路面,桥涵,等附属工程

四级

新建

2.12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近3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从事类似工程施工3年及以上经验,且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为公路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4.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路工程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件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要求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21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汉滨区洪山镇              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广场大厦

                                               A19-01

   编:  725000           邮    编:     725000

人:  李成慧            联 系 人:      王  莹

   话: 18891550077            电   话:  17809256850                                                                           

10.行业主管部门: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201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