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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县河镇避灾扶贫搬迁财梁社区一期建设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招标)

文件名称 汉滨区县河镇避灾扶贫搬迁财梁社区一期建设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招标)
索引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11-10 16:44

1、招标条件

汉滨区县河镇避灾扶贫搬迁财梁社区一期建设工程已由汉发改字(20156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项目配套及自筹;招标人为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到位,手续齐全,施工场地已达“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县河镇财梁村六组、十组。

2.2工程规模:拟新建安置点占地59.62亩,建筑面积约19008㎡;集中安置222960人,其中:交钥匙工程1~4#楼结构及户型相同,建筑面积分别为1550.00m2,砖混结构,4层;1#住宅楼,建筑面积为4720.00m2,共5层,底部2层框架结构,上部3层砖混结构;2#3#住宅楼建筑面积分别为 2356m22688m2,均为5层,底部2层框架结构,上部3层砖混结构;5#住宅楼建筑面积为666 m2,共4层,砖混结构;4#6#住宅楼结构及户型相同,建筑面积分别为1189.00m2,砖混结构,4层;单栋最大跨度 6米。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所涉及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23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1111日至20161117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本工程需配置两个安全员,安全员必须具备C证)岗位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土建专业中级及以上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上公告中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 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11221800分,地点为: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

    址:汉滨区县河镇

    编: 725000                    

联 系 人: 艾波                 

    话:18009155993 

代理机构: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安康市汉滨区金堂东路东郡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  李 俊 

    话:  13992517897

    编:  725000             

                                        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