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拟命名的2016年区级无烟单位的公示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11-15 09:17 |
按照《安康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要求,经各单位申报,镇、办严格初审推荐,区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16年度申报的区级无烟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认为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家单位能够严格对照无烟单位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控烟制度完善,硬件设施齐全,日常管理规范,宣传、劝阻到位,吸烟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基本达到区级无烟单位创建标准。为加强社会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提请区爱卫会表彰命名的单位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两周,时间从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25日。在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单位有异议,可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爱卫办反映。
监督电话:0915-3266586
信函地址:汉滨区培新街61号
联 系 人:张振鹏
附件:2016年拟命名的区级无烟单位名单
汉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2016年拟命名的区级无烟单位名单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汉滨区沈坝镇政府机关
安康市电化教育馆
汉滨区汉滨小学
汉滨区招商局
汉滨区茨沟镇景家小学
汉滨区流水镇利家购物广场
汉滨区紫荆镇九年制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