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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命名的2016年区级无烟单位的公示

文件名称 关于拟命名的2016年区级无烟单位的公示
索引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11-15 09:17

    按照《安康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要求,经各单位申报,镇、办严格初审推荐,区爱卫办组织专家2016年度申报的级无烟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认为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家单位能够严格对照无烟单位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控烟制度完善,硬件设施齐全,日常管理规范,宣传、劝阻到位,吸烟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基本达到级无烟单位创建标准。为加强社会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提请区爱卫会表彰命名的单位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两周,时间从2016111120161125日。在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单位有异议,可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爱卫办反映。

监督电话:0915-3266586

信函地址:汉滨区培新街61号  
  联 人:张振鹏

    附件:2016年拟命名的区级无烟单位名单

 

 

汉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61111

 

 

2016年拟命名的区级无烟单位名单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汉滨区沈坝镇政府机关

安康市电化教育馆

汉滨区汉滨小学

汉滨区招商局

汉滨区茨沟镇景家小学

汉滨区流水镇利家购物广场

汉滨区紫荆镇九年制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