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瀛湖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阳坡村仓房安置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文件名称 瀛湖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阳坡村仓房安置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11-15 15:21

一、招标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瀛湖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阳坡村仓房安置点工程

三、建设地点:汉滨区瀛湖镇阳坡村12组

四、招标方式:按照汉滨区政府(汉政办发(2015)147号)及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住建字(2016)134号)文件要求,采用遴选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五、项目概况:瀛湖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阳坡村仓房安置点工程,经汉发改(2016)1063号文件批准建设,新建安置点面积30亩,集中安置350户1300人,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计划投资约5000万元

六、招标内容:工程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即工程招标代理自发布招标公告至草拟工程施工合格资料归档全过程(包含造价咨询)。

七、费用计取:

1、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费用计取,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陕西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陕价行发【2012】72号)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2、交易费为招标人及中标人分担(陕价费调发【2004】40号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交易费标准表)。  

八、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招标代理乙级、造价咨询甲级以上资质。

2、申请人须参加汉滨区建筑行业信用评价。

3、其他条件: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报名要求:

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所带证书证件为原件及附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十、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17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十一、报名地点: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交易厅)

十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10时00分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准时开标。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网站。

十四、联系方式:徐坤生    联系电话:13709153621       

 

                                                           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