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6年汉滨区月河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11-17 17:4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汉滨区月河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已由安康市水利局以安水管【2016】35号文件下达了实施方案批复;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县级配备。招标人为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同镇、五里镇。
2.2工程内容:改造恒惠渠东干渠1条5.8km(桩号:12+155km~17+955km),更换40cm*40cm斗门6套。
2.3计划工期:90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变更中包含所有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20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和1个监理标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项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 本次监理标项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招标:投标人于2016年11月18日至 2016 年11月
24日,每工作日上午 8:00 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6:00时,在安康市东大街2号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监理标项:投标人于2016年11月18日至 2016 年11月
24日,每工作日上午8:00时至12 :00时,下午2:00时至6:00时,在安康市东大街2号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身份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和《汉滨区政府网》发布。
7、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东大街2号(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院内5楼)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915-3228100
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
2016年 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