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洪山镇瓦仓村安置点2#、3#楼工程监理招标招标二次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11-18 15:5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山镇瓦仓村安置点2#、3#楼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字[2016]10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和群众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洪山镇瓦仓村。
2.2工程规模:新建2#安置房六层砖混结构住宅,建筑面积2602.4平方米;3#楼安置房六层砖混结构住宅,建筑面积344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48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施工所涉及的所施工监理任务。
2.5项目估算价:总投资9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建专业省级注册(含省注册)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西北信息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汉滨区洪山镇
邮 编:72502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629255599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新城办金川村206号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李林仓 谭保华
电 话:0915-3236366
2016年1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