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流水镇河心村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点1-3号楼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12-01 14:24 |
汉滨区流水镇河心村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点1-3号楼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流水镇河心村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点1-3号楼工程已由汉发改字【2016】12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流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汉滨区流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流水镇河心村。
2.2工程规模:1#楼建筑面积2001.42平方米,2#楼2365.11平方米,3#楼1127.94平方米, 均为三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约5494.47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320 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750万元。
2.6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 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7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节假日除外),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总监无在监理工程承诺书等)及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的复印件2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18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滨区流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汉滨区流水镇
邮 编:725015
联系人:佘甲喜
电 话:13772232332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王 瑾
电 话:18392000903
汉滨区流水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