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不只是到监管场所去监督检查,其实有很多后续工作很有意义。下面的故事让我们从执法工作中感受检察官赋予法律的温度.....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在汉滨区看守所进行“元旦”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留所服刑人员严某即将刑满释放,在与其进一步谈话中了解到:严某现年19岁,家住安康市镇坪县边远农村,2016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家中父母均已去世,所居住的房屋也早已倒塌,只有一哥哥常年在外地打工且与其失去联系。考虑到严某释放后居无定所又无以维持生计,再无家人监管教育的现状,很有可能继续走上犯罪道路进而危害社会。汉滨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李家意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到汉滨区国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需要用工,他到公司详细介绍了严某的相关情况后,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接纳严某为公司员工。
2017年1月8日,时值星期天,是严某刑满释放的日子。李家意科长带领该院刑事执行检察科部分干警早早来到看守所,将严某接出后亲自送到位于汉滨区五里镇的国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已为严某安置好食宿,并表示他会像对待自己儿子一样对严某进行管教引导,同时会让他在工作实践中学习花卉培育方面的知识,使其有一技之长,能够立足于社会。严某对公司负责人和检察官细致入微的工作表示由衷的谢意,并含着泪花说:“以后一定不会辜负检察官的帮助和期待,要努力工作来回报社会,走好今后的人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