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1-17 14:56 |
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一、招 标 人:安康市汉滨区城镇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三、建设地点:汉滨区瀛湖镇
四、招标方式:按照汉滨区政府(汉政办发(2015)147号)及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住建字(2016)134号)文件要求,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五、项目概况:新建地上八层敞开式停车库,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1000平方米,投资概算1600万元。
六、招标内容:工程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即工程招标代理自发布招标公告至草拟工程施工合格资料归档全过程(不包含造价咨询)。
七、费用计取:
1、招标代理费计取,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具体支付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交易费为招标人及中标人分担(陕价费调发(2004)40号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交易费标准表)。
八、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须参加汉滨区建筑行业信用评价。
3、其他条件: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报名要求:
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十、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19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十一、报名地点: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交易厅)
十二、开标时间:2017年1月25日上午10时00分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准时开标。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网站。
十四、联系方式:王华明 0915-3207156
监督管理部门:瀛湖管委会招标办
安康市汉滨区城镇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