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大河镇避灾扶贫搬迁大兴安置点1#-5#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1-18 09:48 |
汉滨区大河镇避灾扶贫搬迁大兴安置点1#-5#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大河镇避灾扶贫搬迁大兴安置点1#-5#楼及室外配套工程已由汉发改字[2016]10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大河镇大兴村(原蒿溪小学旁)。
2.2工程规模及内容:新建交钥匙房1#-5#楼工程,1#、3#楼单栋面积1633.62平方米,2#、4#、5#楼单栋面积2176.58,总建筑面积9796.98平方米,砖混结构、五层;排水排污管网800米管径400mm,供水管网800米管径150mm,架设供电线路1000米,安装路灯30盏、广场道路硬化及绿化等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2.3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2.5工程概算:总投资4015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01月18日8:00至2017年01月23日18:00登录 http://61.134.45.28/jiaoyi.php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或2017年01月18日至2017年01月23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总监无在建监理工程承诺书以上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购买招标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15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汉滨区大河镇大兴村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张培
电 话:1870053459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东大街2号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院内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李莉
电 话:15609158823
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