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大河镇避灾扶贫搬迁大兴安置点1#-5#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1-18 09:49 |
汉滨区大河镇避灾扶贫搬迁大兴安置点1#-5#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大河镇避灾扶贫搬迁大兴安置点1#-5#楼及室外配套工程已由汉发改字[2016]10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大河镇大兴村(原蒿溪小学旁)。
2.2工程规模及内容:新建交钥匙房1#-5#楼工程,1#、3#楼单栋面积1633.62平方米,2#、4#、5#楼单栋面积2176.58,总建筑面积9796.98平方米,砖混结构、五层;排水排污管网800米管径400mm,供水管网800米管径150mm,架设供电线路1000米,安装路灯30盏、广场道路硬化及绿化等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2.3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2.5工程概算:总投资4015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01月18日8:00至2017年01月23日18:00登录 http://61.134.45.28/jiaoyi.php进行网上报名,获取预审文件或2017年01月18日至2017年0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身份证、五大员(安全员必须具备C证)岗位证及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身份证、土建专业中级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及身份证,及写有项目部拟投入人员姓名、证书编码、证件编码的纸质版表格。以上公告中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由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前来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1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汉滨区大河镇大兴村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张培
电 话:1870053459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东大街2号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院内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李莉
电 话:15609158823
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