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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龙须沟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龙须沟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7-02-28 11:40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滨区水土保持管理站的委托,就安康市汉滨区龙须沟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根据陕水保监发[2016]22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投资,且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汉滨区水土保持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汉滨区关庙镇。

建设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10万元。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该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为: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修水土保持生态文化广场1,建设参观步道140m,建设宣传教育标牌147㎡;营造经济林30.44h㎡,景观绿化5.0h㎡,生态田坎2.0㎞;实施封育治理85.28h㎡,疏林补植1.06万株,封禁标牌2个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进行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相应专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有类似的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企业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质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三年至少1个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2017  3    1  日至2017  3   7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进行报名。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自行踏勘。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

        联系人: 李工              电话:139925178797  

                                           汉滨区水土保持管理站

                                           2017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