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大竹园镇大竹园社区等(7)个村陕南移民搬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3-13 14:22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大竹园镇大竹园社区等(7)个村陕南移民搬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安国土资汉分字【2016】3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大竹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级专项投资补助,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大竹园镇。
2.2工程规模:土地综合整治总规模632.34亩,新增耕地487.43亩,涉及大竹园镇大竹园社区、二联村、槐树沟村、粮茶村、七堰社区、三垭村、正义村7个村。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等内容。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施工所涉及的所施工监理任务。
2.5项目估算价:786.22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建专业省级(含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监理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13日9:00至 2017年3月17日17:00,登录http://61.134.45.28/jiaoyi.php,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总监无在监理承诺书等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进行网上报名,或在 2017 年 3月13日至2017 年 3月1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在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6-7国贸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总监无在监理承诺书等证件原件报名。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要求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5.2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在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6-7国贸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为 2017 年4月7日14时 00分。地点为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6-7国贸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西北信息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汉滨区大竹园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汉滨区大竹园镇 地址: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二楼
邮 编: 725015 邮编:725000
联 系 人:王轩 联系人:李林仓
电 话:13909150636 电话:15769293786
2017年 3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