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份协议,我们再也不用担心学校的食盐安全问题了,这等于给我们学校1000多号师生系上了一条食盐安全保险带”,这是4月17日,汉滨区坝河镇九年制学校校长沈行平与安康市盐业公司签订食盐安全配送管理协议后说的一番话。连日来,安康市、县、区盐业公司已与多家学校、酒店、食堂、农家乐、养老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签订了专门的食盐安全配送管理协议。
自今年1月1日起,国家“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政策实施后,盐业市场活力得到释放,食盐品种有所增多,食盐价格有所下降。但是,许多不法商贩乘机将不合格盐、劣质盐,甚至假盐和有毒有害盐贩运到食用盐市场,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危害,特别是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就餐人数多、就餐时间集中,更容易引起群体性食盐安全事件。
为有效防控集体用餐单位食盐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安康市盐务局、教育局、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从4月初开始,对全市集中用餐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和风险排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要求各集中用餐单位从具有食盐批发资质的盐业公司购进食盐,签订食盐安全配送管理协议,严禁从非正规渠道购进劣质盐,确保食盐购进、运输、保管安全有序。对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集中用餐单位要求配备食盐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盐安全责任制,建立落实食盐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盐安全自查。集中用盐单位食堂必须保留食盐配送票据和质量检验证明,确保食盐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各行业部门和监管单位加强了对各类集中用餐单位食盐安全管理和学科补碘宣传,定期检查、化验食盐各项指标,开展真假食盐辨别、科学用盐宣传,帮助群众树立“少吃盐、吃好盐”的科学用盐新理念。
这些措施的实施,提高了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盐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控了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了群众舌尖上的食盐安全。